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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资源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 第二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暂行)

2023/12/22  点击:[]

机械与资源工程学院关于成立2023-2024学年

 第二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梧州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梧院教〔2019〕 17 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钟 山

副组长:许玉婷 王卫东

成 员:申毅莉 林达濠 袁 媛 李司单 王泽瑞

朱丽雯 蔡雯雯 岑建芳 彭碧艳 德吉央宗

徐 超


机械与资源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22日



机械与资源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

第二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暂行)


为进一步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和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规范转专业管理,根据《梧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和《梧州学院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注重学生长期发展原则。本科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学院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在学校开设专业范围内,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进行;学生应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所长。

(二)尊重专业建设实际原则。各专业转出人数一般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在校生数的10%,转入人数一般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在校生数的 15%。

(三)公平公正原则。学生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下列情形者不能申请转专业: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互转;高考文理类别不兼容者,不能互转(转入专业在申请者报考当年文理兼收的除外);申请者申请转入按大类招生的专业的,原则上应在该大类分选专业前提出申请并成功转入相应的大类,否则不能转入新专业。

二、适用对象

本规定的适用对象为《梧州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梧院教〔2019〕17号)第二条规定之外的学生,即:

(一)本专科学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在我校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三)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生、委培生、专项生者;

(四)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专升本”、单独招生的学生等);

(五)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和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者;

(六)保留学籍、休学等非正常注册在读者;

(七)在读期间因违反考试纪律而受到处分者;

(八)在读期间因学术不端行为而受到处分者;

(九)应予退学者。

三、学生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梧州学院转专业申请表》。依据《梧州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条第1点“保证转入新专业的学生的通识类与学科基础类课程考核成绩在良好以上”规定,从我院学生实际出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出我院相关专业:

1.机械与资源工程学院23级学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成绩平均分80及以上,且院内转专业者优先。

2.有相关专业特长者,需提供相关证明经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认定通过。退伍复学到大一或大二的学生,对退伍复学的学生可以放宽成绩和名额要求。

3.因特殊原因申请转专业,需提交相关依据材料,经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

1.2023级学生在校所修课程全部通过,且考试成绩平均分75分及以上。

2.有相关专业特长者,需提供相关证明,经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3.因特殊原因申请转入,需提交相关依据材料,经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

(三)辅导员和所在专业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交学院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对提交的转专业学生情况进行汇总。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转出和转入学生申请进行审核、选拔。若申请转出学生或转入的学生超过设置的比例人数,按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在本班级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四)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将转出和转入学生情况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党政联席会议后,学院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五)学院上报公示无异议名单给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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