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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转摘)

2020/02/22  点击:[]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方案的通知》( 桂新冠防指[2020]50号)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快复工复产

支持各类企业(项目)全面复工复产,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原材料、资金、设备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员工个人防护等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不得以疫情防控名义对符合复工的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

二、取消不合理限制

企业与当地人民政府签订复工疫情防控责任书后,不得再对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企业开工时间。

三、全面保畅保通

全面恢复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等,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保障辖区内路网畅通,全市交通通道卡口设立的防疫检查站全部撤销。

四、恢复公共服务

引导餐饮、宾馆、市场等尽快恢复正常营业,全面恢复全市所有生产、生活、工作秩序。对出入各住宅小区、村庄的人员,只进行体温检测,正常者予以通行,不再查验其他证件。全市公园、广场、旅游景点景区等室外公共开放场所恢复向市民开放。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梧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原文网址:http://www.wzljl.cn/content/2020-02/21/content_3373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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